为全面摸清全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作成效,根据《九江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管理规范的通知》(九工强市组办字〔2024〕5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九江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作成效评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九江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中的行业型服务商、综合型服务商(仅三大运营商)、场景服务商(场景服务商参照行业服务商评估内容),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行业型服务商(场景服务商)1.2024年以来公司(九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在九江本地员工数量,请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3.2024年以来在九江市改造L6(含)以上企业数量,提供正式合同封面复印件作为佐证。4.2024年以来在九江市改造企业获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情况,以及申报省级第二批“数字领航”“小灯塔”“数智工厂”情况。5.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改造验收情况。6.在九江市建设数字化平台,如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情况。7.在九江市开发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情况。8.提供智库支撑情况,如开展数字化培训、看样学样活动、参加座谈交流、专题调研等,并提供佐证材料。9.2024年以来新增的数字化服务相关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数量,并提供佐证材料。10.其它相关工作亮点。
(二)综合型服务商1.2024年以来在九江市开展数字化诊断企业情况。2.2024年以来在九江市推广L3产品包情况。3.2024年以来在九江市改造L6(含)以上企业情况,其中与九江市数字化转型行业服务商合作推动改造情况。4.2024年以来在九江市改造企业获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情况,以及申报省级第二批“数字领航”“小灯塔”“数智工厂”情况。5.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改造验收情况。6.2024年以来新增的数字化服务相关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数量,并提供佐证材料。7.其它相关工作亮点。三、相关要求
请各服务商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根据评估内容认真梳理工作成效,并于2025年7月21日前将评估材料盖章版(行业服务商、场景服务商填报附件2,综合服务商填报附件3)按“行业/综合/场景服务商+服务商名称+成效评估材料”命名打包报送至市工信局邮箱(jjsxxh0792@163.com)。请三大运营商市级公司按照综合型服务商评估要点,同步报送县级公司评估情况至市工信局邮箱。逾期未报送者,将按照《九江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管理规范》中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办理。
联系人:洪 玮电 话:0792-8211525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14日



